近年來,在鋼鐵燒結煙氣治理領域出現了許多新的觀點,如“濕法改干法”、“脫白”、“推廣活性炭”等,在行業內引起了熱議。部分專家將電鍍污泥立式燒結機的煙氣治理的矛頭對準了濕法脫硫,認為是燒結濕法脫硫后排放的濕煙氣中含有大量顆粒物導致了霧霾,只要將濕法工藝改為(半)干法工藝,霧霾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。但是這種觀點只看到了問題的表象,相當多的燒結濕法脫硫塔存在拖尾現象,這并不是由于采用了濕法脫硫工藝造成的,而是建設的除塵器和濕法脫硫塔偷工減料,低質低價,導致不但沒有發揮除塵、脫硫的作用,反而產生二次污染。
如果在工程設計、施工、選材過程中不能實現高標準、嚴要求,(半)干法工藝排放的煙氣同樣難以達標,甚至脫硫系統無法穩定運行,但由于視覺感觀不明顯,這種超標排放更具有隱蔽性。
濕法脫硫工藝的高效性、可靠性在火電燃煤鍋爐煙氣治理中已經得到充分證明,日本濕法脫硫占98%,美國占92%,德國占90%,世界平均占85%。因此,我們不用懷疑濕法脫硫對于大氣污染防治的作用,而應該花大力氣開展錳礦立式燒結機的煙氣脫硫設施專項整治,按照火電燃煤鍋爐超低排放的要求來對標燒結煙氣脫硫設施,督促低水平建設的燒結脫硫設施整改。